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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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省发改委新闻信息中心 浏览:14932 次 | |
湘农联〔2015〕210号 各有关市、县农委(农业局)、发改委(局),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发改委、省农委下发的《关于分解下达我省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5〕717号)的规定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要求,现就编制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会同发改部门迅速组织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清单见附件)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自主依法委托具备农业或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在实地勘测的基础上编制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同时将初步设计编制单位的设计资质证书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附件。 二、沼气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湘发改投资〔2015〕717号文件为主要依据,同时要符合国家发改委、农业部《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三、请各有关市农委会同发改委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项目初步设计文本一式八份并附电子文档联合行文上报省农委、省发改委。我们将根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批复。 联系人:省农委,熊德红18859271884;省发改委,詹琼雷18859271884。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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