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可通过政采请专业机构协助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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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要求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慎控制新建PPP项目规模,以防控财政风险。按照《指引》要求,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必要时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协助。
《指引》明确提出,开展PPP项目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如未通过论证,则不宜采用PPP模式。各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汇总统计行政区域内的全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必要时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协助。各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要以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为依据,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做好项目规划、设计、采购、建设、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根据《指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一方面要评估财政支出能力如何,即根据PPP项目预算支出责任,评估PPP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另一方面,要平衡不同行业和领域的PPP项目,防止过于集中于某一行业和领域。
《指引》要求,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应超过10%。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比例。
《指引》明确,鼓励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名单的高风险地区,采取PPP模式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同时,审慎控制新建PPP项目规模,防止因项目实施加剧财政收支矛盾。 据了解,财政部此前还发布了《关于征集PPP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拟建立PPP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此次对外招聘的PPP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有多项条件,除了满足政府采购法外,还需要机构核心骨干近三年有PPP项目咨询成功经验,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等具有较强的PPP项目咨询能力;另外,还需要有在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环保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此次征集并不是收编的概念,而是增强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力度,使大家实现机会均等、靠实力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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