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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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4/4/30 来源: 浏览:15094 次 | |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 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发布公告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2、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4-ZJ03-QGC-020-1 3、项目规模:本次装修面积约3325.49平方,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装修工程、家具工程、安装工程、厨具设备工程、多媒体设备及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多功能厅安装部分等。 4、采购内容:包括对原有装饰装修拆除、垃圾外运、新建装修部分除设备安装以外的全部劳务内容及部分材料采购。 5、工程地点:大鸿杰座写字楼裙楼位于七里庙路88号。 6、计划工期:工期6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 4 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每天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57购买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400.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13 日14时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 5 月 13 日 14 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795室。 五、公告期限 1、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gxqzj.net/)、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http://www.xqfs.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疑问须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76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56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名 称: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琰 电 话:18859271884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电 话:013-59271884 转2157(蔡潜 18859271884) 联系人:田甜、张莉、蔡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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